兩個月前報名了人生的第一場馬拉松比賽,越接近比賽,練得越勤;比賽前三天膝蓋外側痛到無法下樓梯。
比賽前一天跟公司請假,看了專治運動傷害的中醫診所,指定給院長看診。
院長說:「跑步百利唯傷膝,這是"跑步膝"…;簡單的說就是你的膝蓋沒辦法承受跑步時的撞擊強度。」
看我不做聲,一邊下了五根埋針,一邊說:「我幫你下幾根針,壓住疼痛感,先插個幾天,不用拔出來。不過,這種情況,應該要休息一段時間…啊?明天還跑馬拉松啊?跑到不能跑?」
看著院長欲言又止,當下想著:「明天不知道能不能完賽…就跑到不能跑吧!」
次日清晨,略有疼痛,但是還可以接受,既然參加比賽,就是要完賽:「這是我的初馬,不能棄賽,就跑吧!就算超過六個小時的時限,也要完賽。」
次日,冬日清晨的涼意有助於緩解疼痛感,前十公里跑下來,狀況不錯,這是一般練跑時的最長距離;當做暖身。
接下來十公里,疼痛感開始起來,速度慢下來,停下來做一下伸展運動,大口喘著氣再跑。
過了二十一公里,這已經是這輩子跑過最遠的距離。
「乞丐下大願!只有半馬的實力,憑什麼敢報名參加全馬!?」
「不錯,過一半了!不要停,只要繼續跑,就可以在時限內完賽!」
過了三十公里,每五百公尺就必須停下來讓兩腿緩和一下;不僅是膝蓋,全身都不舒服。
「你在堅持什麼?留得青山在,不怕沒柴燒;停下來回去休息吧!?」客廳沙發美好的觸感在腦袋裡陰魂似的不時跳出來。
「Never give up!」想到這句口號,「人生的痛苦不會比這場馬拉松痛苦;不過,就一場比賽而已,這樣就被打敗嗎!?」
剩五公里,「我一定要跑完!這是運動精神,知不知道!就算兩腿廢了,我也要跑完!」淚水不爭氣的閃下兩滴。
三公里…二…一,終點到了。
五支埋針一直釘在膝蓋上,陪著我在時限內跑完42.195公里。